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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考试及考试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04-10

各学院: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0]42号)要求,学校决定采取集中分段考试安排的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现2010-2011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考试及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安排

1、期中考试课程。期中考试课程指2010-2011第二学期12周之前(包括12周)结束的课程。

2、期中考试时间:2010-2011第二学期第13周。期中考试时间段内,周一至周日晚上、周六及周日白天皆可安排考试。因多数教室白天有课,空余教室特别有限,除经济管理学院和信息与计算机学院白天可适当安排部分课程外,其他学院周一至周五白天请勿安排课程考试。

3、期中课程考试安排报送:由各学院统一报至教务处考务中心。请各学院集中将期中考试课程安排在10周周五前(2011429前)报送。

4、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跨学院课程请授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前提前一个月到考务中心联系相关考试事宜。

5、监考人员安排:教务处考务中心在安排好考试教室后,请各学院将各课程的监考人员名单反馈至考务中心。60名考生的教室安排监考人员3名,其中可安排一位本院研究生监考,但请在研究生名单后注明其研究生身份。

二、考试管理几点要求

1、严格考试管理。严格执行《安徽农业大学课程考试管理规定(试行)》中“考试纪律”中的相关规定,对违规违纪的教师和监考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对考试作弊违纪的学生一律从严处理。

2、强化监考队伍培训。各学院要加强监考队伍培训,组织学习师生员工学习《安徽农业大学课程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适时做好研究生监考队伍调整。

3、建立监考教师实名监考制度。监考人员在考场监考时必须在黑板上书写监考人员真实姓名,考前必须清理考场,调整考生座位。

4、建立考试情况通报制度。对监考违纪和学生考试违纪(按学院)的情况定期进行信息发布。

5、加强考试监考巡查工作。建立监考巡视记录制度,强化对巡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探索试行课程考试优秀学生巡视工作。遴选学习优秀的学生组成学生巡视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实现教与学的相互监督。

6、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各学院结合班级主题教育,在期中考试前全面开展一次考试诚信教育活动。

 

                                                                                        教务处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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