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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站|大发app在线入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招生指标实施办法(暂行)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1-03-22

为了促进研究生教育由“规模发展”向“质量提高”转变,促进学科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经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和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互选中,统筹调控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指标,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参加“师生互选”导师的基本条件

(一)校内硕士生导师

1.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至20211月1日,下同)正高级职称导师或不得超过57周岁(至20211月1日,下同)副高职称导师。国家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

2. 研究生导师应有主持的且目前仍在任务期的科研项目。

(二)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

1.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至20211月1日,下同)正高级职称导师或不得超过57周岁(至20211月1日,下同)副高职称导师。

2.正高职称导师可联合指导学术型硕士生,副高职称导师限联合指导专业学位型硕士生。

3.联合培养硕士生实行双导师制,院内和校外导师各1人。

4.联合培养硕士生的招生需待学院第一轮师生互选结束后,学院根据互选情况,进行统筹选拔。

(三)讲席教授导师

学校聘用的非全职讲席教授的研究生招生,需待学院第一轮师生互选结束后,由我院全职导师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联合讲席教授导师共同招生培养。

三、基本招生指标

导师情况

职称

学硕

(全日制)

专硕

(全日制)

专硕

(非全日制)

招生总数

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者

正高

(校内)

2

不限

不限

学硕专硕不超过5

副高

(校内)

1

不限

不限

学硕专硕不超过3

中级

0

不限

0

不超过2

*导师招生指标中含

*非全日制不占导师招生指标

四、增加招生指标

1.硕士研究生导师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及以上,第一轮师生互选最多增加学术性研究生招收指标1名。

1)高职称导师作为主持人在2020年3月以来新增国家自然基金,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或课题(不含子课题),或两项(2021年在研)在研纵向二类(安徽农业大学第一单位)及以上项目,或四项(2021年在研)在研纵向三类(安徽农业大学第一单位)及以上项目;

2)副高职称作为主持人在2020年3月以来新增国家自然基金,或三项(2021年在研)在研纵向三类(安徽农业大学第一单位)及以上项目;

3)中级职称导师作为主持人在2020年3月以来新增国家自然基金,或两项(2021年在研)在研纵向三类(安徽农业大学第一单位)及以上项目;

2. 茶文化与贸易方向的导师根据学科发展学院另行分配增加指标。

3.其他符合学校增加指标的情况。

4.根据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在基础指标与上述增加招生指标完成第一轮师生互选结束后,如还有多余生源指标,学院导师根据科研等需求进行招生指标增加申请,学院进行审议再分配。

五、核减招生指标

(一)核减招生指标

1.2020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1篇学位论文盲审2篇结论均为“未到达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年度申请指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核减1名。

2.2020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初次答辩未通过而延期答辩通过的,2021年度指导研究生招生名额核减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标1名;二次答辩未通过者,本年度停招。

(二)停止招生

1. 在2020年未按学校和学院要求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规定或未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未正确履责的导师,本年度停招。

2. 2018年以来,主持的科研项目在验收中评定为“不合格”或验收未通过者,停招三年(2021-2023)。

3. 2018年以来,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者,停招三年(2021-2023),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者终身停招。

4. 2018年以来,自身或指导的学生因学术诚信问题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者,停招三年(2021-2023),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者终身停招。

5. 2018年以来,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安徽省或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定为“有问题论文”者,导师停招三年(2021-2023)。

六、其他说明

(一)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录取考生数为准,如有变化,学院审议讨论后,对导师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二)学院导师需严格按照学院2018年学科团队凝练中自己所选择的学位点进行招生,严禁跨学位点招生。

(三)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可以调换为专业型硕士招生指标;专业型硕士招生指标不得调换为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

(四)条例中涉及的导师科研项目等情况,以学校科研系统中信息为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导师个人书面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收,由主站|大发app在线入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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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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