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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 星期一 00: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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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课程考核及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1-06-16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课程考核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保证课程考核公平、公正,强化考风考纪,现就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课程考核管理

1加强课程考核改革。依据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精神(教高函〔20188 号)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请各教学单位依据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灵活有效的考核方式,把课程考核改革落实到位。

2、采用试卷考核的,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并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卷命题应由命题小组完成,教研室(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对试卷质量、水平严格把关。命题要涵盖教学内容的重点及难点;题型设置要合理,难易度、份量适中;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要有适当比例的综合题目。闭卷考试要同时拟定多套试卷及相应的参考依据和评分标准,加大试题库建设,要求试卷四年内考题重复内容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40%。凡接触考题的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漏题。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指定考试内容,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试卷一旦泄露,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3、采用非试卷考核的,教师须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填写《安徽农业大学课程非闭卷考试申请表》,并留存相关考核材料作为评分依据。其中以课程论文为考核方式的课程,应当把课程论文查重结果作为该课程成绩评定依据之一。

4、严格执行《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7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凡有作业或含实验的课程,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全学期总量的1/5者,或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和 凡擅自缺考,或请假未获批准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未按时交卷,或参加考试不交试卷者,均以旷考论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予正常补考”。

    5、加强不及格课程考核。督促各年级在学习期限内仍有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及时报名参加课程重修并按时参加考试。特别是面临毕业的2021届学生,各学院务必要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包括延长学制、休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

二、加强监考和巡考

1考试期间学校成立由校督导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校考试领导小组,检查各院系的考试组织工作、考场安排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并对突发事件及时予以处理。各学院应成立考试巡视组加强对本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的监督。

2、强化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安排。各学院加强监考人员考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监考人员应佩戴本人监考证参加监考,在黑板上板书监考人员姓名,并在考试前彻底清理考场,调整考生座位,检查考生证件。巡视人员请佩戴巡考证参加巡视,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3加强考场管理力度。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关闭所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要精力集中,并告之学生不得使用手机,以及考试相关违纪情形等,维护好考场秩序。

三、强化考风考纪教育

1、进一步强化学生诚信考试教育。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校学字〔20218号)文件要求,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学院有关课程考核的规定,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严格执行考试规范,认真复习迎考。

2、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工作,学院教学督导组对课程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若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和考生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给予通报并严肃处理。

    考风考纪监督电话: 6578618965786116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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